“潘娘子那衣衫都被撕裂了,肩膀上还有淤青。”西门庆忽然道:“我愿自首,
承担过当防卫之责。但请大人明察——我若不救,潘娘子便遭毒手。”潘金莲沉默半晌,
终于抬眼,声音颤抖却清晰:“那一刀,是我叫他出的。”众人皆惊。她深吸一口气,
眼角泪痕未干:“我不愿与夫君行房。他……他用力扯我,辱骂我,说我是‘狐媚贱货’,
还扬言要让我‘躺着也得服从’……我已忍他三年,我……我实在忍不下去了。
”她的手紧紧攥着袖口,指节发白。“那你为何穿那般衣物?”主簿忽地问。
潘金莲目光微冷:“那是我自己的身子,我穿什么还得他准?
”王婆点头:“她这些年一直受苦。武大那人你们也知道,粗俗贪婪。潘娘子一嫁过去,
便关门不让她与外人来往,家中对她非打即骂。清河县里谁不知她守规矩?
如今不过穿了件小衣,他就要撕人衣服上来,那还像个丈夫么?”主簿沉吟,
命人将潘金莲与西门庆带去县衙,尸体入棺,由仵作验尸。三日后。清河县堂,审判之日。
公堂上,县令林大人身披蟒袍,居高审案。“西门庆、潘金莲,汝等可知罪?
”西门庆坦然拱手:“小人知杀人非礼,愿受惩,但请大人明察此事缘由。
”林大人点头:“张主簿,将证词陈明。
”张主簿朗声宣读:——潘金莲为合法婚姻存续状态下之妇女,三年来常遭家暴虐待,
有邻证三人;——案发当日,潘金莲着衣虽不合时宜,
然并无主动勾引行为;——武大郎实施强制行房时,
潘金莲明确反抗并喊救命;——西门庆为当时应邀来访之宾,闻声救人,
失手伤命;——仵作验伤,死者胸口一刀致命,非蓄意连刺。
林大人捻须:“王婆、邻人皆作证。再者,潘金莲亲笔出具谅解书,
愿不追究西门庆杀人之责。”他翻开谅解书,白纸黑字,笔迹工整。“此案虽属过当防卫,
然初衷为救人,并非蓄意谋杀。潘金莲所述情节符合‘违背妇意’之实。
昔日典籍虽未详述夫妻间之强迫,然今民...